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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999-09-1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在全国人民喜迎共和国五十周年华诞之际,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了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通过这次表彰活动,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们在取得物质文明建设巨大进步的同时,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些被表彰的先进单位,就是这一巨大成就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反复告诫全党,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的同时,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十四大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践证明,邓小平理论中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论述是完全正确的。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提高人民的素质,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被表彰的先进单位所取得的经验来看,他们之所以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做出那样大的成绩,最根本的一条就在于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重要地位,紧抓不放。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不能没有强大的精神支柱。而这种精神支柱是不会凭空产生的。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全体人民中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形成高尚的道德风尚和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形成这种精神支柱的有效途径。我们常说,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贵在坚持。这就是说,人们的理想信念、道德操守的形成和精神素质的提高不能靠枯燥的说教和灌输,而必须以人们能够参与、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具体活动,来吸引人们自觉地加入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并且,这种创建活动必须深入持久,不能走过场,摆花架子,忽冷忽热。这次被表彰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经验再一次证明了这一点。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极大地促进了物质文明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与被表彰的这些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因此,被表彰的先进单位的经验就显得尤为可贵,那些与之相比还有差距的地区和单位也就有了可以参照和学习的目标与榜样。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期,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艰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有可为。我们相信,在越来越多的先进单位的带动和启示下,各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一定会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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